教学项目

    教学项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18

    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总结近年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优秀经验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将课程思政融入成果设计,强化医学人文与职业素养教育。  

    (二)问题导向:聚焦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  

    (三)协同创新:整合优质资源,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校联合申报。  

    (四)实践检验:成果需经过至少2年以上实践,成效需量化且可验证。  

    (五)公平公正:严格评审流程,杜绝学术不端,确保成果的真实性。

    二、选题方向

    (一)“大思政”育人体系: 构建“大思政”一体化育人格局、医学专业课程思政体系、构建“三全育人”协同机制,推进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建设。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将“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列为八大体系之首,强调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加强基础学科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与多学科交叉融合等方面。

    重点方向:

    1.新医科:智能医学工程、精准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整合AI、大数据与临床医学课程;  

        2.新工科:面向生物制造、医疗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的跨学科课程设计。 

    3.新文科:数字人文与医学健康管理交叉研究。  

    4.探索“医学+工程”“医学+数据”培养培养模式,开发模块化课程包。

    5.“卓越医师”“卓越工程师””卓越护师”卓越拔尖人才培养。

    6.书院制改革:学术导师、产业导师双轨制,建立跨学科创新实验室。  

    (三)产教研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等方面。

    重点方向:

    1.订单式培养:与生物医药企业、智能医疗设备厂商共建产业学院。  

    2.推广“双师型”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引入企业真实项目作为毕业设计课题。

    (四)教育评价改革:深化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临床教学同质化管理模式探索。

    重点方向:

    1.过程性评价:基于学习行为数据的动态评估模型。 

        2.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反馈机制。  

    (五)高水平师资建设:教师教学能力与教育家精神培育、“双师型”教师团队及基层组织。

    重点方向:

    1.教学学术化:将教学改革成果纳入教师职称评审体系。

    2.数字化教学能力培训:AI工具应用、混合式课程设计研修。  

    (六)“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教育数字化与人工智能深度赋能。

    重点方向:

    1.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升级建设、深化场景项目式教学模式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

    2.数字化教学平台:基于AI的个性化学习系统开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  

    3.教育大数据应用:学生学情智能诊断、教学质量动态监测系统。  

    (七)实践能力提升:多站式临床技能考核体系构建,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  

    重点方向:

    1.构建全新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涵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实践环节的递进式安排。

    2.开发跨学科的实践教学项目: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申报条件

    (一)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同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仅限1项,作为完成人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每个教学成果项目的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0人。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根据《2025年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一览表》(附件4)进行协商联合申报,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四)2019年以来获批的省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以及符合评选范围的其它项目,各教学单位可整合多个相关项目,共同支撑申报教学成果;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临时拼凑和随意撮合成果,相关材料严禁重复使用。

    四、工作安排(流程)  

    (一)各单位评审推荐阶段(2月20日-3月20日): 各单位成立教育教学(本科)成果奖申报工作组,工作任务包括:组织选题,组织评审,评审时需要结合《广东医科大学获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一览表(2019-2024年)》(附件5),择优排序推荐报教务部。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①《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②《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附件2)

    2.教学单位提交材料包括:择优排序推荐的所有《申报书》+《总结报告》和1份《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

    2.各单位推荐申报指标数如下:

    (1)学院(部):每学院(部)原则上限报3项。建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所在学院为“3+N”名额(如: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个,国家级XX教学改革项目3项,该学院可推荐名额为:3+1+2+3=9项)。

    (2)教学职能部门:每个单位限制报2项。

    (3)直属附属医院:每个单位限制报2项。

    (4)教辅单位:每个单位限制报1项。

    (二)专家评审阶段(3月21日-4月15日):教务部负责组建校内外专家库,分领域进行匿名评审,重点项目需组织答辩,综合评审意见确定推荐等级。  

    (三)公示与推荐阶段(4月20日前):公示拟获奖名单,后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新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五、成果评选结果

    本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设奖等级如下:

    (一)特等奖:设3-5项

    (二)一等奖:设5-10项

    (三)二等奖:设10-15项

    (四)三等奖:设15-20项

    *最终获奖数量以成果质量和最终评选结果为准。

     

    邮箱地址:zhjhk@gdmu.edu.cn

    邮件名称:单位+2025年教学成果奖(xx份)

    联系人:尹老师(0769-22896288)、陈老师(0759-2388527)

    附件:

    1.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

    3.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意向申报汇总表

    5.广东医科大学获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一览表(2019-2024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

     

     

     

    教务部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