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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0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教学类项目有关管理要求,高质量做好我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现对我校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其中2021年推荐省级立项的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已完成验收,2020年暂缓通过的项目需参加本次验收,具体验收项目名单详见附表1。

    二、验收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通知,结合《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试行)》(附件2),对照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佐证电子材料。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校内结题验收。

    三、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3月6日前,提交:(1)项目验收登记表(校级项目填写附件3,签名PDF版);(2)当年项目立项申报书(当年盖章PDF提交版);(3)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合并成一份有目录的PDF版)。

    2.提交方式:所有材料打包压缩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发送到邮箱:zhjhk@gdmu.edu.cn。

    3.材料评审: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4.结题公示:验收结果公示7天。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相关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若项目无故不参加此次验收工作,该单位2025年不能申报教务部负责的所有项目。

    2.如项目未通过验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务部负责的所有项目。

    3.项目验未通过验收,学校将记录在案并在2024年度(或往后年度)的教学工作量绩效中扣回该项目已发放的教学工作量绩效。

     联系人及电话:尹晓钧,0769-22896288;陈劲,0759-2388527。 

     

    附件:

    1.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试行)

    3.广东医科大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登记表

    4.佐证材料(参考模板)

     

    教务部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