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专家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24〕33 号),省教育厅拟面向全省本科高校遴选专家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承担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候选人应主要从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负责人、熟悉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实践的专业教师或教学管理者、人工智能教育资深研究专家中遴选,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主动积极参与教指委的各项工作;
(二)专业水平较高,对人工智能专业人才培养及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有深刻理解,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人才培养业绩突出,有效指导和改进人工智能教学工作;
(三)时间相对充裕,愿意最大限度服从教指委工作安排,能够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确保教指委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充分支持和条件保障;
(五)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人工智能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国家和省人工智能人才培养相关项目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申报与推荐流程
(一)个人申报(1月3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1)交各教学单位。
(二)教务部初审(1月4日前)。各教学单位汇总个人申报材料,填写《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 2)报教务部初审。
(三)遴选推荐(1月5日前)。教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初步遴选和推荐排序,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遴选推荐。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推荐候选人,对存在政治问题、违法违纪情形、师德师风问题的不得推荐。
(二)各单位认真核实专家推荐信息,并在“所在部门(院系)意见”栏审核盖章。
联系人:陈老师,0759-2388527
电子邮箱:zhjhk@gdmu.edu.cn
邮件名称:学院+申报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
个人文件名称:姓名+申报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
教务部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