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是统筹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科教学工作方案的制定。包括制定本科人才培养规划、审议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制定本科教学相关规章制度等。
2.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包括编制及下达每学期的开课计划,落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算与审核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老师评选等。
3.负责专业建设与管理。包括规划本科专业建设,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等建设性意见。
4.负责课程建设与管理。包括本科课程的规划和建设,专业课程的申报和管理,提出课程设置及调整等建设性意见。
5.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包括教材选定、订购和供应等工作。
6.负责本科生考试管理。包括统筹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医护英语、英语专业四八级、大学英语四六级、专升本等全国性考试的组织,统筹学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成绩录入及成绩审核。
7.负责本科生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入学学籍信息初始化、学籍注册,建立学籍档案,成绩管理,学籍异动管理,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等。
8.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包括指导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实践教学方案的总体设计、制定与调整,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以及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实践环节过程管理,教学基地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实践教学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9.负责各级各类本科教学项目申报与验收。包括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一流本科专业项目、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协同育人项目、产业学院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等。
10.负责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包括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统筹省级以上本科专业认证工作。
11.其他工作:统筹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每学期的常规教学检查和调研(教师与学生座谈会),组织各类授课比赛的评选,教务部牵头的本科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及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审核等工作。
12.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统筹学校普通本科及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与教务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确定学校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夏季高考、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4.编制夏季高考、专升本招生简章和相关宣传材料。
5.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6.负责考生和家长的日常招生咨询工作。
7.负责招生政策改革研究,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
8.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9.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组织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10.负责年度《新生录取名册》、录取资料等重要录取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11.做好招生数据报送工作。
12.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