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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17

    关于推荐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和 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建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5-2028年,以下简称教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指委设置

    (一)中小学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5人左右,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左右。下设健康教育与科普传播组、传染病防控与健康管理组、常见病预防与健康监测组、健康环境与校园建设组、急救教育与应急管理组。各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委员若干名。

    (二)高校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5人左右,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左右。下设健康教育与科普传播组、疾病预防与健康管理组、健康环境与校园建设组、急救教育与应急管理组。各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委员若干名。

    二、委员推荐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健康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从事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学校卫生保健、教育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业务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三)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指委工作的身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7 周岁(个别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高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全省学校健康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

    三、推荐名额

    (一)中小学教指委:各普通高校可推荐1-2人。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人员担任,如推荐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二)高校教指委:每所高校可推荐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3人;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人员担任,如推荐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四、材料报送

    请有申报意向的个人填写推荐材料,并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表签字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jhk@gdmu.edu.cn,发送材料请以“名字+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材料”命名。

    联系人:尹晓钧,联系电话:0769-22896288。

     

    教务部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