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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20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医学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四新”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二三四+N”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原则,探索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项目选题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建设请参考《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围绕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选题指南(附件2)开展,学校重点围绕AI赋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等八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领域,推动人才培养全链条、全方位创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紧扣高等教育发展最新要求,提出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新颖、论证充分、富有创新性,项目预期成果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2.申报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

    3.近三年曾有校级以上课题结题不通过或暂缓结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4.近三年获得校级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同类别项目(2022年校级立项项目已提交结题材料除外)。

    5.禁止已立项项目重复申报,教务部将组织人员认真核查申报内容,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6.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申报与评审

    1.申报阶段:2025年10月20日-10月27日

    (1)单位统筹。根据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围绕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选题指南(附件2),组织相关个人或团队做好项目申报的统筹工作,申报人填写《广东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除指南中九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领域外,也可以自行申报其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领域。

    注:近两年校级立项项目也可参与遴选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可填写相应类别申报书系统提交参与遴选。

    (2)材料初审。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填写《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人完成《广东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完成签字和学院意见,于10月27日前上传到线上申报平台。

    平台地址:http://jky.gdmu.edu.cn/

    平台登录:使用校内账号登录和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在线申报”,选择“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进行填报。

    附属医院老师如没有账号,请科教科统一收集名单后(老师姓名、工号、电话号码信息)于10月23日前发到邮箱:zhjhk@gdmu.edu.cn.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请申报单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填写《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10月28日前发送到邮箱:zhjhk@gdmu.edu.cn(盖章扫描版与电子版)。

    2.评审阶段:2025年10月28日-11月4日

    教务部将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五、立项与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2.教务部将根据本年度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推荐优秀项目申报省级项目。

    3.直属附属医院教学改革经费由医院统筹发放和管理。

    4“差旅费”支出不能超过项目总支出的30%。

    5.因故需更换项目主持人或终止项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教务部备案,经教务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的单位,将公开通报并减少下一轮教改支持。

    联系人:余永明

    联系电话:0769-22896288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