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项目

    教学项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9

    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精神,主动适应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一轮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本次微专业建设申报,计划在2026-2027年内重点建设一批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微专业(如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与生物医药、银发经济等方向),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微专业课程体系,帮助学生补齐知识和技能结构短板,提升就业竞争力。

    二、建设指南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优势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是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补充,发挥“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优势,学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完成微专业学习任务。

    1.专业方向:优先围绕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人才急需领域进行申报,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能源、智能制造、养老服务等。鼓励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的微专业。

    2.课程设置:微专业应构建结构合理、内容精练的课程体系,开设3-10门课程(一般情况4-6门),每门课程0.5-2学分之间,总学分在3-20之间,课程学分同时认定为任意选修学分。

    3.修读年级:微专业修读对象分两类:一类是非毕业年级(四年制专业在大二和大三、五年制专业在大三和大四)修读,建议修读时间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另一类是毕业年级修读,建议修读时间在1年内。上课安排一般与校内任意选修课一致,如出现学生实习等教学安排导致无法线下上课,对应课程需开展线上授课。

    4.课程要求:课程内容要注重前沿性、实用性和交叉性,融入行业最新技术和实践案例,避免与现有专业课程内容重复。鼓励课程加大实践教学安排,引入校外教师授课,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主动建设自身课程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等优质在线资源。

    三、教学单位的运行与管理

    1.准备材料:申报单位负责做好前期开设微专业的前提调研和论证工作,完成《广东医科大学微专业申请书》(附件1)的撰写工作,提供其他支撑材料,如行业企业合作协议、教学团队成员简介、课程教学大纲、教材选用计划等。

    2.运行管理:申报单位负责各微专业的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教学组织、课程考核、成绩评定等工作。

    3.微专业证书:选读微专业的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广东医科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结业要求和证书发放”要求,可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

    4.特别提醒:微专业不授予学位。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与相关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设微专业,以拓宽人才培养的视野和丰富人才培养的资源。

    2.支持与保障:申报单位须具备完善的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支持体系,教务部在课程安排、教学、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与保障。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微专业的顺利开展。

    3.专业负责人:微专业负责人一般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并至少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团队教师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4.申报数量与要求:有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的学院建议申报1个微专业,如条件成熟可联合多个产业学院的合作企业共同参与课程设置和授课任务,企业参与授课课时数不应少于该微专业总学时的1/3。

    建议1:各申报单位可以结合《广东医科大学“四新”微专业课程群一览表》(附件2)已有的微课程群课程,联合相关课程负责人共同构建微专业。

    建议2:采取多元融合的策略,构建“自建+联合+外引”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可以选用粤港澳大湾区在线联盟的课程,遴选其中契合微专业需求的优质课程。同时,携手联盟内高校共同开发新课程,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五、申报流程

    1.学院申报: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广东医科大学微专业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申报支撑材料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4月10日将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邮箱地址:zhjhk@gdmu.edu.cn。

    邮件名称:微专业+学院(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以及相关附件打包发送)

    2.学校评审: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微专业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特色与创新点、预期成效等。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3.立项建设:经公示无异议的微专业,将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供学生选读,顺利开班的微专业学校将予以经费等相关支持。学校将对微专业建设过程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联系人:尹晓钧;联系电话:0769-22896288

     

    附件:

    1.广东医科大学微专业申请书

    2.广东医科大学“四新”微专业课程群一览表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