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文件精神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拟对2024级新生开展“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使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系统,分批、分次、全覆盖开展“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安排一名老师负责该项工作,与教务部对接身份核验工作安排,请各位负责老师于9月17日扫码进入微信工作群。
2.教务部统筹协调“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工作,负责安排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系统的操作培训,向各学院提供身份核验终端设备; 9月18日下午开展现场操作培训及领取身份核验终端设备(两校区同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9月19日各学院开展人脸识别身份核验,核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为确保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根据分配的核验终端设备数量,按照两名志愿者负责一台终端来安排志愿者协助识别及采集工作,保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充分认识“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统一部署,以重事实、重证据的原则,组织全体2024级新生有序、高效地开展身份核验工作。
2.身份核验工作以身份证信息、高考电子档案照片和学生本人完全一致为核验通过的结果。请各学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使学生对该项工作有正确认识。
教务部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