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广东医科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确保学生能够全面且系统地接受专业知识的培养,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辅修专业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招生宣传。
各学院应充分认识辅修专业在培养复合型人才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重要性。辅修专业的开设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的核心部分,也是学校构建具特色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策略。因此,各学院应积极开设辅修专业,支持全日制本科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辅修其他专业。同时,负责辅修专业招生的学院应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专业的优势与特色,确保所有在校学生都能充分了解辅修专业的相关信息。
二、严格把关,做好录退管理
为确保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与学生的学习效果,各开设学院要严格执行录取标准,确保每位申请辅修的学生都符合专业要求和能力标准。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满足学业要求或自愿选择退出的学生,提供明确的程序和支持,确保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既高效又有序。
三、加强组织,保障教学秩序。
各开设学院要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一是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教师、课程安排和学生管理,以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二是严格学生考勤,对于连续三次未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学院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实施教育引导。连续两周未参加辅修专业的教学活动,若学生无合理理由旷课,学院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取消其辅修专业的修读资格,并报送给教务部。三是严格课程考核及成绩报送管理,招生学院负责组织课程考核,考试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课程考试结束后七天内将成绩报送教务部,成绩报送程序和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四、加强评估,保障教学质量。
为确保辅修专业的教学水平符合高标准要求,学院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教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同时,也要建立分析评估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并调整教学计划和策略,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五、加强审核,严格学位授予。
开设学院对辅修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承担主体责任。各开设学院应成立辅修毕业、学位审核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审核学生的学分、课程修读、实习实践及毕业论文答辩等情况。如因审核不严格导致不良后果,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学院必须向学生明确说明,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论辅修专业成绩是否合格,均不授予辅修学位。若主修专业学位被依法撤销,辅修专业学位也将同时被撤销。
教务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