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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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做好我校见习、实习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29

    各学院、各教学基地:

    按照我校《关于2024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我校校外见习、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见习学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5日放假5天,4月28日(周日)补5月2日(周四)的课,5月11日(周六)补5月3日(周五)的课。

    (二)实习学生:须严格按照实习单位要求及实习轮转安排完成实习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弘扬劳动精神。各学院、各基地要履行好劳动教育与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本单位或或社会各层面在劳动教育服务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和案例,弘扬劳动光荣,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各学院、基地引导同学们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志愿服务以及科研实验等实践活动,将劳动教育与专业实践教育、创新创业相结合。

    (二)组织安全教育与风险排查。各学院、各基地需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宣传和教育引导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传染病预防、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防止溺水以及应对雷雨及恶劣天气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教育引导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各学院、基地要教育引导每位同学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注意寝室卫生,规律作息,适量开展体育锻炼,引导同学们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基地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加强考勤管理。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要求和实习轮转计划,完成指定的实习任务。如需因病或其他事由请假,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问题点。各学院需加强与基地联系和沟通,及时组织实施实习生在岗排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密切监控思想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和提供帮助与教育工作。

    联系人:孙超15916780973

    广东医科大学教务部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