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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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本科) 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3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申报新一轮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遴选工作,现向各教学单位收集申报意向相关信息,学校将在近期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前期针对性培训工作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一)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评审范围为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教育。

    (二)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成果奖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

    温馨提醒:思政课类教学成果仅限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以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名单为准)申报。跨多个学段的成果,可根据成果主要内容自主选报本科或研究生学段。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三、申报流程

    (一)教学单位审核提交。教学单位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经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4年10月8日前提交《广东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教务部。

    特别提醒:本次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意向申报项目最好以教学单位牵头的大项为主,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改革开展情况及成果情况对意向申报项目进行初步排序推荐。

    (二)教务部组织培训。教务部将联合校内外专家对意向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评,尽可能将跨学院资源整合提炼形成新的优质项目。

    新一轮省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推挤申报工作预计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初进行(具体时间以省厅文件为准),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我校争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通过院内和跨学院资源整合提炼形成优质项目,争取教学成果奖的突破。

    邮箱地址:zhjhk@gdmu.edu.cn

    邮件名称:教学单位+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2024年)

    联系人:刘老师、尹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96288

    教务部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