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具体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推荐优秀产业学院申报广东省产业学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建设规模。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设置为产业学院或整体按照产业学院运行管理的二级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规模达到100人以上,学院主要依托专业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运行模式。学院具有较为成熟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校政行企协同办学模式,具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限和制度保障体系。发挥各办学主体作用,组建精简高效的理事会,打造一支高度稳定的管理队伍。学校应为产业学院特别制定招生选拔政策,遴选符合条件学生进入学院学习。
(三)教师团队。教师总数与产业学院年度人才培养规模相适应,实行专兼结合、校企双向流动、机动灵活的教师评聘制度,学院每个专业长聘有行业经验丰富的企业教师不少于5名。产业学院5年以上长聘教师比例应达50%以上,兼职教师合作2年以上比例应达50%以上。设置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形成产业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和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四)实践平台。充分整合学校和企业双方资源,建立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一般情况下,每个专业应至少有3个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实践平台,并提供丰富的、可供学生研究创新的产业真题。
(五)课程教材。学院注重与合作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同设计、编写和使用课程教材,灵活设置项目化、模块化课程,形成适应行业需求的系列课程。一般专业主干课实践环节不少于30%,实战化、项目化、模块化课程实践环节不少于50%。专业主干课程一般有自编教材或讲义,并根据产业技术发展每年补充更新有关内容;其他实战化、项目化、模块化课程有自编讲义、教学视频、教学软件和教学用具。
(六)育人成效。学院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扩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实践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培养,学生竞赛获奖数量逐步增多,就业创业质量显著提升。学院人才培养产生高水平教学成果,得到主管部门和同行高度认可,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或同等次奖励,在同类院校中具有示范效应。
二、申报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限额推荐。每个学院推荐申报1个。请学院做好申报统筹工作,认真阅读遴选条件,保证推荐产业学院符合省级遴选条件,鼓励学院间联合组织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报学院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所有数据仅限于合作办学项目范围内,应提交完善的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完善),涉及学院资金、设备金额的,务必汇总明确,正式上报须由学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校级遴选暂不需提供证明,申报书涉及学校意见和盖章部分暂不需提供)。
(三)时间安排。请有意申报的学院于2024年11月10日前发送《广东省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申请书纸质版、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照《申请书》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查阅。)合并装订成一册,50 页内,一式 1 份报学校教务部(东莞校区行政楼20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超,15916780973。
邮箱:sunchao@gdmu.edu.cn
教务部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