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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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2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利用智能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构建智能化、网络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征集并遴选一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一)智能助教: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

    (二)智能助学:如语言陪练、编程助手、智能学伴等,利用AI技术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智能助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学质量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等,分析师生数据,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教学质量提供评估和改进建议,支撑高校的管理决策。

    (四)智能助研: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科学研究,在前沿文献分析、科研数据处理、实验设计优化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推动科研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

    (五)其他创新场景:其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高校教育教学的场景。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我校可推荐申报1项。

    (二)案例应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价值。

    (三)申报案例应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四)申报学院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3),录制3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仅限MP4格式)。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申报主体需提交详细的案例描述、实施效果证明和推广计划等相关材料。

    三、推介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各学院/部门按要求组织做好推介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和质量把关,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 2024 年7月17日下午3点前,按照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 2),将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zhjhk@gdmu.edu.cn。文件标题统一为:学院/部门全称+“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

    联系人及电话:彭琴(18259067795),尹晓钧(13824406859)。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

              3.“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

    教务部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