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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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及材料报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25

    各学院:

    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有关论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更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结合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平台等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规定,成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和答辩计划报教务部。学院需加强和规范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指导。答辩前,学院对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逐一进行重复率检测,本届毕业生论文(设计)继续启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应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并制定统一答辩要求。严格参照论文管理办法和规定组织实施毕业学生论文指导、答辩前评审、答辩评议、论文修改、存档等工作,同时做好答辩时间、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构成、答辩分组、准备情况、答辩地点/使用平台(线上形式)等资料留存归档工作,线上答辩的需做好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的采集与存档。

    三、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教务部将根据各学院论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盲审工作,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四、材料上报。

    (一)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需在2024年5月1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系统上报;医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妇儿医学院(助产学专业)、公共卫生学院(统计学)需2024年6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系统上报。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平台最新要求,导师和论文相关信息是毕业学生学位电子注册信息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在论文成绩上报时间截止前将《学位办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命名:学院名称+学位办论文信息汇总表)发送指定邮箱。如信息有误,将直接影响后续学位电子注册相关工作。

    (三)推优材料(具体评选办法见《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见附件4)《优秀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见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和PDF盖章版,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名称+2024届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老师汇总表”)于答辩结束两周内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孙超,15916780973/610973

    邮箱:sunchao@gdmu.edu.cn

    广东医科大学教务部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