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本科辅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培养具有跨学科思维和综合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交叉融合水平,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学校拟开展本科辅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开设资格
1.各学院(部)应结合学科优势和特色,围绕学科交叉、社会需求、产业发展等方向,设计辅修专业;
2.开设辅修专业需具备充足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和良好的教学质量保障;
3.拟申报的辅修专业应有明确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科学合理,能够满足学生拓展知识结构和提升能力的需求。
(二)课程要求
1.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设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要的实习环节、毕业考试或毕业设计(论文),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为50学分以内,其中主干课程总学分控制在25~30学分。
2.课程内容需避免与主修课程重复,兼顾理论与实践,灵活设计教学形式;
3.鼓励建设慕课等数字化课程资源,为学生提供更高效的学习方式。
二、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
1.各学院(部)需准备以下材料:《广东医科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申报表》;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等);师资队伍基本情况及教学资源说明;
2.所有申报材料需经学院(部)审核,学院盖章后统一上报教务部。
(二)审核与评审
1.教务部按照学校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考虑开设条件、教学资源、人才需求、课程设置等情况,遴选通过具有开设价值和意义的辅修专业;
3.评审结果经公示后,获得批准的专业可启动后续工作。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2.专业评审时间:2025年5月上旬;
3.结果公布时间:2025年5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各学院(部)应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及社会需求,充分调研论证,科学设计辅修专业培养目标与方案,确保辅修专业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资源保障。确保辅修专业建设过程中的师资、课程资源等到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质量与实施方案得到正当保障。
(三)规范管理。辅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教学管理体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应在后续招生、教学组织、课程安排等环节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教学质量。
四、其他事项
通过申报的辅修专业原则上需在2025年6月完成课程设计和招生前期准备工作,学校将于2025年9月启动招生工作。辅修专业经费安排按照《广东医科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学费收缴及分配方案》执行,教务部将提供辅修专业推广及招生宣传保障。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结合学科特色深入研讨,按要求积极申报。如有疑问,请与教务部联系。
教务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