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维护高考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4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及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一)复查内容
1.身份复查:各学院组织好对新生报到时提供的纸质档案等材料与录取的电子档案认真比对和核验。要对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逐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的发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工作另文通知);具体核查内容请见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造册表(附件1),请认真阅读附件1填表说明。全日制专升本另需核查是否已具备毕业生资格及录取信息中户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是否与专科学历信息中的户籍信息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2.身体复查:复查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的,学校可以建议学生转专业学习;学生不同意转专业学习的,学校予以退学处理。请医院管理部于9月20日前提交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以便后续新生调剂专业推进。
(二)复查结果及处理
对存疑的考生,学院和医院管理部在把复查材料存档备查后应及时报告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由招生办公室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录取资格造假。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经复查合格的新生,由学校按照录取信息注册学籍。经学院审查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确认的,学校将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实,进行深入复查。
(三)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控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合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核查完新生入学资格后,应将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存入新生纸质档案袋中。
2.各学院在9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把《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如发现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同时需上交《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造册表》(附件1),材料交到行政楼204房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请发送至招生办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入学新生资格复查材料”。纸质材料中“经办人、复核人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需亲笔签名以及学院盖公章确认。
联系人:吴一纯,联系电话:0769-22896175,邮箱:gdmuzsb-bg@gdmu.edu.cn
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
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未经请假超过两周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事由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一)注销办法
各学院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考生进行确认,认真做好逾期不报到新生的注销名册汇总与报送。
(二)注销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夏季高考至9月14日,四年制“4+0”协同育人项目至9月19日,专升本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学点至9月19日,肇庆医学院教学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至9月21日)报到的新生,各学院须与其本人或家长联系,确认不报到意愿、了解不报到原因,做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
2.注销对象为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
3.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写明保留入学资格原因,不要在“注销名单汇总表”中体现,另表登记报送。
4.以上报注销的学生不允许再来校报到。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注销工作开展前,要认真总结以往注销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经办人、复核人的责任,特别要重视注销考生名单复核的工作环节,防范工作失误,杜绝误注销情况发生。误注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当年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院误注销产生的遗留问题及责任由所在学院承担。
2.请各学院在9月23日(专升本、协同育人“4+0”项目在9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把《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各学院本科新生(不报到)注销名单汇总表》(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本科新生名单登记表》(附件4)和《广东医科大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5)(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行政楼201房教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务部电子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逾期不报到新生注销材料”。纸质材料中“经办人、复核人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需亲笔签名以及学院盖公章确认。
联系人:吴哲,李思;电话:0759-2388528,0769-22896181;邮箱:gdmuxjk-bg@gdmu.edu.cn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造册表
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各学院本科新生(不报到)注销名单汇总表
附件4: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保留入学资格本科新生名单登记表
附件5:广东医科大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