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持续做好我校本科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广东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及学校实际,特制定2026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导向,通过规范选题流程、严格开题审查、强化过程管理与指导、加强学术监管,着力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实践操作能力及学术规范意识,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坚实保障。
二、组织架构
(一)学校层面
由学校教务部统筹协调,负责制定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要求与政策标准,组织开展论文抽检盲审、工作督查、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各项工作。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需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需涵盖分管教学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等。按照学校论文工作方案及政策要求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及各专业层面的详细论文工作计划。
三、阶段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指导教师选配与培训阶段(2025年10月—2025 年11月)
1. 指导教师选配要求
(1)指导教师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所学专业与所指导的论文方向一致或高度相近,具备扎实的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
(2)指导教师原则上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教授、副教授应全部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硕士及以下学位的助教职称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承担指导工作,但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协助指导。为确保指导质量,原则上每名教师同期指导学生数量不得超过10人。
(3)根据审核评估整改要求,鼓励学院和实践教学基地遴选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指导教师,全面推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双导师制”。
2.培训要求
各学院需自行组织开展指导教师专项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涵盖《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高教〔2023〕1号)、《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务〔2023〕50号)、《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修订)》、《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及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校教务〔2017〕10号)及本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范围,熟悉论文过程管理流程和要求,确保指导工作依规开展。学校教务部也会组织校内外指导教师开展论文指导培训,重点提升指导教师论文选题、过程管理、论文指导技巧等。
(二)选题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1月)
1.选题原则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价值取向。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并充分结合实验操作、实习实践、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项目,重点突出选题的时效性、创新性与实用性,紧密服务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选题难度与工作量需科学适中,以中、小型课题为主;原则上实行“一人一题”,严格控制团队合作选题数量,同一课题参与学生不得超过3人,且需明确每位学生的独立任务分工及题目差异化区分。
(3)各学院需对标各专业大类认证标准的具体指标,系统统筹各类别论文的结构比例,重点加强实验性论文占比,确保论文与专业认证要求契合。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融合选题,支持指导教师结合在研项目拟定选题,提升选题的科研价值与实践意义。
2.工作流程及要求
(1)拟定选题。指导教师完成选题拟定工作,确保为每位学生提供1-2个备选题目,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最终选题,也可自主拟定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严格审核通过。
(2)选题审核与汇总。各系(教研室)结合实际情况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学生选题的审核、汇总、公示工作。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系(教研室)审核批准。
(三)开题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1.开题报告内容
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及进度安排等内容。开题报告需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科学可行,充分体现研究的系统性与可行性。
2.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工作,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于2025年12月30日前,通过不同组织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会对开题报告进行集体评审。各学院视专业及学生人数可成立若干开题评审小组,开题评审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开题时可结合专业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邀请有关同行、实践教学基地、科研院所等外单位的人员参加。
(2)开题评审未通过的学生,需在指导教师的针对性指导下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重新完成开题评审。开题评审通过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不再允许变更。
(四)论文指导与管理阶段(2026年1月—2026 年3月)
1.指导要求
学生应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每月不少于2 次),指导教师应及时反馈指导修改意见(留存完整沟通及指导记录),动态跟踪写作进度,确保论文写作质量与进度符合要求。
2.中期检查
各学院需根据实际自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各中期检查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重点核查学生的研究进展情况、当前遇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规范填写《中期考核情况记录表》。对写作进度滞后的学生,由指导教师制定专项帮扶计划,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间节点,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
3.学术规范监管
各学院需通过“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论文答辩稿进行重复率和AIGC检测(重复率为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文字重合百分比(不含自引部分)不超过30%为合格,AIGC检测为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包括正文、摘要等不超过40%为合格)。指导教师需及时查看查重报告,指导学生根据查重结果修改论文,查重未达标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审核环节。指导教师同时需严格审查学生论文的学术规范,对涉嫌抄袭、剽窃、伪造数据、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需第一时间报学院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答辩与成绩评定阶段(2026年3月—2026年5月)
1.答辩资格审核
各学院需成立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和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5-7名教师组成,设答辩委员会组长1人。答辩委员需严格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学生需同时满足“开题通过、中期检查合格、查重达标、上交答辩论文定稿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条件。
2.答辩组织
(1)各学院需制定详细的答辩计划(含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答辩委员会构成等),视专业及学生人数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答辩小组长1人。
(2)正式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细致评阅,给出成绩并写出评语。评阅不及格的论文学生,不得进行答辩环节。
(3)答辩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答辩需完整采集图片、音视频资料存档备查。答辩过程需进行规范记录,学生需系统汇报研究内容,认真回答评委提问,评委根据论文质量、汇报情况及答辩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 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优秀等次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得超过所在专业总人数的20%。
(2)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30%、30%、40%,其中指导教师与评阅人评议不及格的不能进行答辩,答辩小组评分不及格的认定为不通过答辩。
(3)对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需明确具体修改要求,学生需修改后准备及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不合格的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结业处理。
(4)答辩完成后,学生应按照答辩小组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重复率检测合格后将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提交至论文管理系统。
(六)材料报送与归档阶段
1. 成绩上报
(1)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技术专业)需在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系统上报;医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护理学院、妇儿医学院(护理学、助产学)需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系统上报。
(2)成绩上报同时,各学院需提交《学位办论文信息汇总表》(命名格式:学院名称+2026 届学位办论文信息汇总表),各指导老师需指导学生完成汇总表的正确填写及上报学院汇总,其中“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选题来源”七个字段信息,需与学生论文答辩修改后上传维普系统的终稿完全一致,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三个字段内容必须都不相同;论文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完全相同,论文研究方向最多填写两个,且长度不能超长;论文关键词3-5个,且长度不能超长;导师可以1-3名,长度不能超长。避免影响学生学位电子注册工作及后期论文抽检工作。
2.推优材料报送
2026年5月30日前,各学院需依据《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优秀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各学院可从当年获得优秀成绩(百分制90分及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推荐不超过本专业本科毕业生人数10%的论文为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选可根据当年指导获得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总体指导本科论文数量情况进行推选。评选完成后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优秀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PDF盖章版,文件夹为:学院名称+2026届优秀论文及指导教师汇总)至教务部。
3.归档要求
2026年6月30日前,各学院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提前做好教育部抽检平台材料报送的准备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责任落实
明确学校、学院、指导教师、学生四方责任体系,教务部负责统筹协调与工作督查,学院负责具体工作实施与过程管控,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质量与学术规范承担首要指导责任。对未履行指导职责导致论文质量出现问题的,将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未认真及时按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小组意见完成(修改)论文导致不合格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质量抽检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论文工作计划于答辩前,随机抽取专业人数5%的论文,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对评阅不合格论文的学生将被取消答辩资格。抽检结果同时将纳入学院年度评估考核体系;答辩结束后,将按教育部要求提交抽检论文,对抽检不合格的论文,将严格追溯指导教师及学院的相关责任。
(三)沟通支持
教务部设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联系人,各学院也需明确专人作为工作联系人,确保工作沟通高效顺畅,及时对接解决各类问题。同时学校将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论文(设计)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保障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孙超,15916780973
邮箱:sunchao@gdmu.edu.cn
广东医科大学教务部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