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级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下点教学班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学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践行“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教学理念,扎实推进我校临床教学改革,保障临床教学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级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专业下点教学班选点、下点等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2026年计划安排2023级临床医学、儿科学22个自然班到各教学医院进行驻点学习,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选派7个自然班,第二临床医学院选派12个自然班,妇儿医学院选派3个自然班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医院名称 | 计划选派的专业、班数 | 负责学院 |
1 | 惠州市中心医院 | 临床医学2个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 |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2个 |
3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2个 |
4 | 附属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 临床医学2个 |
5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6 | 附属东莞第一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7 | 江门市中心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8 | 梅州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9 | 附属第二医院 | 儿科学1个 | 妇儿医学院 |
10 | 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 儿科学1个 |
11 | 东莞市儿童医院 | 儿科学1个 |
12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3 |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14 |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15 | 中山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2个 |
16 | 茂名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17 | 高州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1个 |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计划和方案。
根据工作要求,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须制定好下点教学班学生选点、下点工作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填写《各学院选派学生到教学医院选点结果一览表》(附件)于2026年1月8日17:00前(周四)前将选派结果纸质版(签名盖章)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转科。
(二)加强沟通,编制好教学计划。
各学院要加强与教学基地沟通联系,督促各教学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制好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并做好学生用书的预订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教学内容。
(三)组织做好学生下点保障工作。
各学院除做好学生下点车辆安排等组织工作外,对每个教学点需安排1-2名带队老师,做到“点对点”、“一对一”,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到达教学点;学生下点前做好每位学生情况摸排工作,了解每位学生身体状况、所在位置以及存在困难;各学院年级辅导员要积极做好各教学点兼职班主任沟通和联系,做好学生工作的交接,尤其是困难学生和特殊学生的情况对接工作。
(四)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对各教学基地教学质量监控,原则上每个季度都要安排1-2次校级教学督导。同时加强常态化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教学点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五)做好教学同质化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教学点教学同质化的管理,坚持实施学校“一核心三保障六统一”同质化保障体系的要求,保障各教学点的教学及管理同质化。
联系人:东莞校区:韩成春、孙超 0769-22896127,湛江校区:柯行、杨迪 0759-2388367。
教务部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