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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2023级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下点教学班教学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4

    关于下达2023级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下点教学班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学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践行“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教学理念,扎实推进我校临床教学改革,保障临床教学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级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专业下点教学班选点、下点等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2026年计划安排2023级临床医学、儿科学22个自然班到各教学医院进行驻点学习,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选派7个自然班,第二临床医学院选派12个自然班,妇儿医学院选派3个自然班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医院名称

    计划选派的专业、班数

    负责学院

    1

    惠州市中心医院

    临床医学2个

    第二临床医学院

    2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2个

    3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2个

    4

    附属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临床医学2个

    5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1个

    6

    附属东莞第一医院

    临床医学1个

    7

    江门市中心医院

    临床医学1个

    8

    梅州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1个

    9

    附属第二医院

    儿科学1个

    妇儿医学院

    10

    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儿科学1个

    11

    东莞市儿童医院

    儿科学1个

    12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1个

    第一临床医学院

    13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临床医学1个

    14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1个

    15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2个

    16

    茂名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1个

    17

    高州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1个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计划和方案。

    根据工作要求,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须制定好下点教学班学生选点、下点工作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填写《各学院选派学生到教学医院选点结果一览表》(附件)于2026年1月8日17:00前(周四)前将选派结果纸质版(签名盖章)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转科。  

    (二)加强沟通,编制好教学计划。

    各学院要加强与教学基地沟通联系,督促各教学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制好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并做好学生用书的预订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教学内容。

    (三)组织做好学生下点保障工作。

    各学院除做好学生下点车辆安排等组织工作外,对每个教学点需安排1-2名带队老师,做到“点对点”、“一对一”,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到达教学点;学生下点前做好每位学生情况摸排工作,了解每位学生身体状况、所在位置以及存在困难;各学院年级辅导员要积极做好各教学点兼职班主任沟通和联系,做好学生工作的交接,尤其是困难学生和特殊学生的情况对接工作。

    (四)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对各教学基地教学质量监控,原则上每个季度都要安排1-2次校级教学督导。同时加强常态化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教学点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五)做好教学同质化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教学点教学同质化的管理,坚持实施学校“一核心三保障六统一”同质化保障体系的要求,保障各教学点的教学及管理同质化。     

     

    联系人:东莞校区:韩成春、孙超 0769-22896127,湛江校区:柯行、杨迪 0759-2388367。

     

     

    教务部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