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广东医科大学虚拟临床教研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非直属临床医学院:
为加快推进学校教育数字化转型,落实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统一临床教学标准、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校院协同发展,全面实现临床教学同质化与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首批虚拟临床教研室试点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跨医院、跨地域开放式教研共同体,深化临床教学改革,夯实医学人才培养根基。
(二)建设原则
坚持标准先行、质量统一,协同共享、互联互通,智慧赋能、模式创新,特色引领、示范推广原则,优先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团队能力强的学科开展试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二、组建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组建范围
本次首批试点仅限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临床技能学五大临床课程及专业领域,每个领域原则上择优设立1个虚拟临床教研室。
(二)组建条件
1.团队配置规范:每间虚拟临床教研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秘书1—2名。负责人原则上为该课程教研室主任,且需拥有丰富教学经验与组织协调能力。教研团队由各附属医院、非直属临床医学院同类课程骨干教师组成,总人数不少于10人,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2.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学科教学积淀深厚,师资力量较强,日常教学运行规范,具备开展线上教研、资源共建、协同教学的基础条件。
3.工作意愿充分: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临床教学与教研创新,能够保障团队时间投入,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
三、主要建设任务
试点虚拟临床教研室须围绕临床教学同质化开展建设,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推动教学标准与资源共建共享
1.统一教学基准:组织集体备课,共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案、PPT模板及考核评分标准等,形成统一规范。
2.建设共享资源库:协同开发与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涵盖典型病例库、手术操作视频、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习题库等数字化资源。
3.推广智慧教学模式:系统化运用在模拟远程会诊、线上教学查房、基于虚拟仿真平台的技能训练等创新模式,并固化流程。
(二)开展常态化协同教研活动
1.建立定期教研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3—4次线上或线上线下结合的专题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新教师试讲、示范课观摩、疑难病例教学讨论等。
2.实施线上同步教学:借助超星直播平台,由高水平教师为所有成员单位的师生开展专题授课,缩小院际教学差距。
3.深化教学难点攻关:针对提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培养临床思维以及融合课程思政的需求,组织专题教学研究与合作攻关,旨在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练习,提高考试通过率。
(三)构建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共同体
1.组织系统化培训:定期开展智慧教学工具使用、教学改革研究、课程建设等主题工作坊与培训,提升教师,尤其是非直属医院教师的教学设计与信息化应用能力。
2.建立导师带教机制:倡导校内名师与临床教学基地教师结对,通过共同备课、互相听课、合作科研等途径,实现精准帮扶与共同成长。
3.举办教学竞赛:组织教案评比、教学创新大赛、临床病例解读比赛等活动,达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标。
(四)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闭环
1.统一质量评价标准:制定并推行统一的课程考核标准、临床实践出科考核方案及评价量表。
2.实施交叉督导与评价:组织成员单位间的教学督导交叉检查、同行评议与学生评价,形成多元评价报告。
3.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分析教学评价数据、考核成绩等,针对发现的共性薄弱环节,在教研活动中进行专题研讨与改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闭环。
四、实施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6年6月20日前。各单位在此期间完成材料填报、内部审核与统一报送。
(二)申报材料:《广东医科大学虚拟临床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内容须如实填写,清晰说明团队组成、建设基础、建设思路、年度工作计划等。
(三)报送方式: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版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档报送至学校教务部,邮箱:sunchao@gdmu.edu.cn。电子版以“XX学科+虚拟临床教研室申报书”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与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综合考量学科基础、团队实力、建设方案等情况,择优确定首批3—5个试点虚拟临床教研室。
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建设周期:首批试点建设周期:2026年6月—12月。学校将开展中期检查、经验交流,12月组织终期验收评估。
五、保障与激励政策
(一)经费支持:学校为每个立项试点教研室拨付1万元启动经费、1万元持续运行经费;对验收考核优秀的教研室,额外给予奖励性经费支持。
(二)平台与技术保障:统一使用超星学习通作为线上教研与资源建设平台,学校提供全程技术服务。
(三)考核与激励:教师参与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量,纳入教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认定范围。学校优先支持试点教研室申报各级教学改革项目、一流课程、教学成果奖;教研室建设成效纳入所在单位年度教学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虚拟临床教研室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遴选、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优秀团队参与申报。
(二)各申报团队要结合学科实际科学制定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实施计划,确保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三)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次申报工作,严格遵守报送时限,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超15916780973
附件:广东医科大学虚拟临床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书
教务部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