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助产学等5个专业下点及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教学单位:
我校2024级助产学等5个专业学生计划于2026年9月7日开始“N+2”教学下点阶段的学习。为保障该阶段教学秩序稳定与教学质量,结合《关于做好2023级口腔医学专业、2024级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学专业“3+2”和“2+2”临床教学一体化协同班下点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到点时间
2026年9月1日。
二、下点的专业与班别
妇儿医学院助产学2024级11、12班;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2023级13、14、15、16班;康复治疗学2024级19、20班;康复物理治疗2024级21班、22班;医学技术学院眼视光学2024级 9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广东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基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六个一”思政教育活动方案落地见效。具体包括:精心组织一次医院党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丰富学生理论知识;精心组织一次学生党员讲党课竞赛,以赛促学,加深学生对党的政策方针的理解,提升学习教育成效;精心组织一次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精心组织一次学生志愿(义诊)活动,引导学生以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一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医院院史馆活动,激发学生爱国爱校情怀,增强民族自豪感;精心开展 “开学第一课”或岗前教育,将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精益求精、仁爱奉献、职业忠诚等理念融入教育活动。
(二)完善教学组织与管理制度
1.教学点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教学工作,配备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明确其职责。
2.设立教学及学生管理部门,该职能部门至少配备4名专职人员,确保认真履职。
3.制定涵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评估、考核奖励、常规教学规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其中需包含教学事故认定及奖惩制度。
(三)做好教学安排及师资建设
1.各学院需提前一个月向校外教学点下达教学任务,统一教材,并对课程表、教学进度表、见习安排表、备课安排表、督导安排表进行审核。同时,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教师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
2.各教学点须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统一集体备课,严格依照教学大纲执行教学任务,规范授课内容,不得擅自增减学时,课程教学责任落实到人。每门课程的第一节课,教师要向学生明确该门课程的教学进度、培养目标、考核办法等内容。
3.积极开展教师教学培训及考核。各教学点要制定师资培训及考核方案,配合学校完成至少两轮教学培训,学校将对所有新授课教师进行考核与资格认定。
(四)加强教学过程监控
1.各教学点要进一步强化临床教学常规检查,杜绝擅自调课、停课、代课、提前下课等现象。结合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2.各教学点需成立教学督导组,制定专门的教学督导督查计划,通过随堂听课、专项督查、收集学生反馈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工作,每月督导听课不少于4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3..校内各学院每月组织督导专家前往教学点进行例行或随机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管理、理论授课、见习带教、临床技能训练等,每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临床教学管理协调机制建设
校内各学院要加强与各教学点的沟通交流,建立学院教研室与教学点教研室、学院课程负责人与教学点相应课程负责人的沟通机制,深入推进“一核心三保障六统一”临床教学同质化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临床教学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孙超,15916780973(微信同号)。
广东医科大学教务部
202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