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教学基地实习费编制和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维护学校与实践教学基地的良好合作关系,保障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工作有序开展及下一批学生顺利下点实习,现就做好2026年教学基地实习费编制与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费报表编制时限
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30日前,严格按照学校财务部相关要求,完成实习费报表的编制工作。
二、实习费支付程序及要求
(一)支付标准:需依据与各教学基地签订的协议规定执行。其中,医院类实践教学基地的实习费支付标准、收款账号等事宜,以教务部实习科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类型实践教学基地的实习费支付,由各学院自行统筹安排。
(二)支付时限:各学院须在学生实习结束前三个月,完成所有教学基地的实习费支付工作。
(三)审批与支付流程:各学院先完成实习费统计,再严格按照学校经费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及时将相关材料交由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支付至各实践教学基地。
(四)备案要求:实习费支付完成后,各学院需到财务部复印银行支付凭证,并将凭证报送至教务部实习科备案留存。
三、其他事宜
(一)此项工作关乎校地合作及实习教学秩序,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统筹推进,确保工作落地。
(二)为避免影响下一批学生正常下点实习,各学院须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费编制与支付工作,不得逾期。
(三)教务部将积极配合各学院开展此项工作,各学院负责老师若遇问题,可及时与教务部相关负责人沟通对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超,15916780973
广东医科大学教务部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