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教育教学工作宏观指导、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修订)》(校教务〔2017〕7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对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3名,由分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和继续教育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秘书3名,由教务部、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各学院(部)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部,教务部部长负责处理日常有关工作。
二、推荐委员应具备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关心学校发展,具备承担与其工作职责要求相应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
2.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较丰富的实践与管理经验,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
5.国家级和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优先考虑。
三、推荐委员的范围及程序
1.各学院(部)推荐的教师候选人(3-5人)
(1)各学院(部)行政负责人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副部长)
(2)第一到第五类引进的高层人才1-2人(若无,可以不推荐)
(3)无行政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建议是正高职称)
推荐为校级教指委委员候选人的委员名单需在学院(部)内公示不少于3 日。
2.学生代表候选人(2人)
(1)研究生学生会主席(1人)
(2)本科生学生会主席(1人)
3.审议和审定
教务部将各学院(部)推荐名单汇总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于2024年4月15日将《各学院(部)教指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
邮箱地址:zhjhk@gdmu.edu.cn
邮件格式: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
邮件名称:学院(部)+教指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6288
附件:各教学单位教指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