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年级学生: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确保后续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组织2024届本科毕业年级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完成信息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对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9日下午17:30前
二、核对对象
2019级五年制专业的学生、2020级四年制专业的学生
三、核对工作内容
(一)学业完成情况核对:
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所有毕业年级学生开展学业情况核对,查询个人“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模块与“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成绩记录进行核对(查询指南详见附件1),重点核对下列四种异常情况:
1、“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查询到课程成绩已及格,但“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模块显示该门课程修读状态仍处于“在修”、“未修”或“未过”状态的;
2、“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模块显示该门课程修读状态仍处于“在修”、“未修”,且实际并未修读该门课程,“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未能查询到课程成绩的;
3、课程已修读并已参加考试,但“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模块与“学生成绩查询”模块均无法查询到课程的修读记录及成绩;
4、“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查询到课程最后一次考试成绩与“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模块课程显示的成绩不一致;
*本次核对不包含以下课程:修读学年学期为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的在校课程、实习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理论考试、实习转科考试、临床操作技能考核、毕业考试(总评)、第二课堂等。
(二)选修学分核对
请各学院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对个人的选修分修读情况进行仔细核对。根据规定,2019级五年制学生的选修分要求为15学分,其中包括艺术类选修课学分1学分。而2020级四年制学生的选修分要求为12学分,其中艺术类选修课学分要求为2学分。(生物技术专业选修分要求为39.5分,其中艺术类选修课学分要求为2学分)
对于艺术类选修课的学分查询,请学生登录“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查看“课程归属”为“艺术类”的合格课程,并核对所获得的学分。
请注意,对于相同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的课程,即使多次修读合格,也只计算一次选修课学分。请学生在核对时特别注意这一点,确保学分的准确性。
(三)处分情况核对
各学院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对“查询个人信息”模块“奖惩信息”部分所记载的学生处分情况核对是否有以下两方面异常情况(查询指南详见附件2):
1、学生处分情况与文件不相符;
2、处分文件中处分期已满,但处分未解除;
四、核对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安排一名老师负责对接与跟进该项核对工作,组织学生完成核对后,将核对结果填入《广东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年级学生信息核对反馈表》,结果无误的请在表中填入“核对无误”,如核对有异常情况,请将具体情况填入表中。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经学院负责人审核,2024年3月29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学籍科邮箱(gdmuxjk-bg@gdmu.edu.cn),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所在校区教务部学籍科。
《广东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年级学生信息核对反馈表》中列明各学院毕业年级学生信息,教务部将发送至各学院分管学生副书记的学校办公网邮箱,请各位领导查收,并协助督促完成该项核对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对工作关系到后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认每一名学生都完成核对并向学院准确反馈核对结果,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情况填报,教务部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二)学院汇总学生核对信息后,有反馈处分期已满的情况的,学院应经核实后,指导学生按照《广东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校学工〔2021〕27号)程序申请处分解除,学院审核同意解除的,4月25日前报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解除处分(考试作弊处分的报教务部考务科,其他违纪处分的报学工部)。
(三)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一次或考试违纪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次数达两次及以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处分解除后,参照《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教务〔2022〕35号)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对学生情况做出情况说明并形成书面报告,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纸质材料,于4月25日前交教务部学籍科。
教务部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