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研室:
根据学校学生成绩管理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重修及缓考成绩复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成绩复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2.学生填写核查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3.学生所在学院对成绩核查申请表进行初审,并按课程分类,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4月8日前交有关教研室核查并向教研室提供学院负责此项工作汇总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便于教研室核查后给予核查反馈。逾期教研室将不再接受成绩核查申请。
4.教研室组织老师对申请核查的课程成绩进行核实,在申请表中给予学生回复核查结果。
5.成绩核查有误需要修改的,由成绩录入教师于2024年4月11日前在教务系统提交成绩更正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2)。
6.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于2024年4月12日前对教师申请更正的数据进行审批(操作指南见附件3,审批时必须填写审批意见)。
7.根据《广东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务[2019]1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考生答题卡填涂错误而造成阅卷机无法判读成绩,结果一律由考生自己承担。教研室对于借助试卷答题卡阅读机进行阅卷的试题部分,不允许学生查分。
为了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审批,确保成绩准确性,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完成成绩复查全部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成绩更正申请。
教务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