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教务〔2022〕3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教务部2024年5月21日《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务部及各相关部门对5月21日以来各学院(部)、教学单位上报的2023年教学工作量统计材料进行了多次审核、统计。现将2023年教学工作量审核汇总表(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如有疑问,请各学院(部)、教学单位填报人于2024年10月8日前联系各表格审核人(详见附件2)沟通核查,各表格审核人复核无误后报教务部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