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年级学生:
根据《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学生学籍异动后,须按所在年级和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完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方能毕业。有关课程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dmu.edu.cn)以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课程成绩对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在系统上申请课程成绩对接的学生
各年级转专业(含同级转、降级转的)、保留学籍、休学、复学、留级等学籍异动且成绩有问题的学生。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自己所在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及学业完成情况: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具体操作见附件1。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自己本学期的课程情况:信息查询→个人课表查询;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课程成绩对接情况分四大类
(一)申请退选的课程
学籍异动前已修读过且在教务系统可查询到考核成绩已合格的课程,学生在“个人课表查询”中本学期(2024-2025学年第1学期)仍有这门课程,学生可申请退选该门课程。学生需将该门课程的成绩截图(含学号、姓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和具体分数)作为附件上传,退选审批流程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删除该门课程的选课数据,学生可在个人课表查询,确认该门课程是否已删除。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二)相近可申请替代的课程
在“学生学业情况查询”中课程修读状态不是
,但学籍异动前已修读过教学内容和学时数要求相近的课程,且在教务系统可查询到已考核合格的,学生可在系统上报名申请“校内课程替代”,学生需将该门课程的成绩截图(含学号、姓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和具体分数)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3。
课程替代申请情况与审核结论
申请情况 | 审核说明 | 审核结论 (同意或不同意) |
异动前已通过的课程 | 异动后培养计划 |
A | A- | 原课程学时数、学分要求比异动后的要求高,课程代码不一样 | 教研室审核 |
A | A+ | 原课程学时数、学分要求比异动后的要求低,课程代码不一样 | 教研室审核 |
A | B | 相近类似课程,要求相近 | 教研室审核 |
AB | C | 多门少学分的课程替换成一门多学分课 | 教研室审核 |
A | BC | 一门多学分的课程替换成多门少学分课 | 教研室审核 |
(三)申请补修的课程
学生有下列情况,可申请跨年级补修本人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需修读且在本学期(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有开课的课程。
1.学生留级后需重新修读原不及格课程,但在学生现所在年级、专业该课程已结束学习及考核的。
2.学生学籍异动后所在年级、专业已结束学习及考核的课程,但学生本人没有修读的,即“在‘学生学业情况查询’中“建议修读”学年学期早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但修读状态不是
的”。
学生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个人课表查询”中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有这门课程的不需要申请补修。多学期课程在每个开课学期都需要申请补修。
(四)申请作废的课程
学生有下列情况,可申请作废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写明申请作废理由:
1. 学籍异动学生须完成当前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人才培养方案不要求修读的课程,申请作废。申请作废原因写:原为**年级**专业,**课程是在原年级原专业学习课程,现**年级**专业不需要修读该门课程。
2. 留级后已完成重学原不及格课程且教务系统可查询到重学后的课程成绩,申请作废留级前的成绩记录,留级后的成绩记录需完整保存。申请作废原因写:原为**年级**专业,留级后重学**课程并于**学年**学期完成考核,分数为**,现申请作废留级前该门课程的成绩记录。
留级前原不及格课程在留级后未重新学习的,不可申请作废留级前的课程成绩记录;课程作废是按记录作废,如一门课程有正考、补考、重修记录,每一笔记录都需要申请一次(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课程成绩对接工作流程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提出申请→辅导员审批→教研室主任审批→学院审核→教务部审批。教务部审批通过的课程成绩方可对接。
(一)学生申请。9月13日-9月15日。学生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dmu.edu.cn)在线填报申请。
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学号和身份证后六位,请及时修改密码,提交申请后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进行审核。
(二)辅导员审核。9月16—17日。辅导员在全面掌握学生学习状况的基础上,务必组织所有需要申请课程对接的学生做好申请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对学生所申请的课程情况进行核实并审批(审批时须填写具体审批意见),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6。
(三)教研室审核。9月19—21日。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认真核对学生申请资格和内容,审核确认后提交(须填写具体审批意见),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7。
东莞、湛江两校区同一教研室的,由两校区教研室沟通课程对接审批意见,两校区异动学生课程成绩对接对于同一门课程的审核要求与意见必须一致。
(四)开课学院审核。9月22-24日。课程所属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审查申请内容,审核确认后提交(须填写具体审批意见),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8。(开课学院审核步骤仅针对课程补修、课程替代流程)
(五)教务部审批。9月25-9月27日教务部汇总各学院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审批。
(六)教务部审批完毕后,申请课程退选和补修的学生务必核对个人课表、成绩和学业完成情况。
课程对接事项牵涉到毕业及学位审核,请学生务必重视,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课程对接事项,如学生不按时完成课程对接将影响到毕业及学位,后果自负。请相关学生、辅导员和教研室务必按要求完成相关申请和审核工作。
教务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