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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科新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20

    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科新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整体安排,依据《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新生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务〔2025〕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全日制本科新生专业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入学后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体检复查,确认不符合原录取专业体检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符合其他相关专业体检标准且具备相应学习条件的学生;

    (二)当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的一年级新生;

    二、报名条件

    严格依据《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新生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中具体申请条件执行。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本次申请调整专业为中药制药的,高考选考科目须选考化学。

    三、可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学院

    专业名称

    可转入计划数

    妇儿医学院

    助产学

    3

    护理学院

    护理学

    30

    药学院

    中药制药

    1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8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公共卫生学院

    生物统计学

    2

    人文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5

    人文与管理学院

    医疗保险

    1

    生物工程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11

    医学检验技术学院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2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

    1.材料提交:各学院按学校时间安排,组织学生参照可调剂专业及计划数填写《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2)。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专业。

    2.学院审核与公示:学院负责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需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新生专业调整汇总表(转出)》(附件3)、学生申请表,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教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muxjk-bg@gdmu.edu.cn。

    3.材料转递:教务部汇总后,将材料分类送达申请转入学院进行后续审核。

    (二)学院考核

    1.考核组织:转入学院成立新生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复审与考核,考核形式为线下,全程需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2.考核内容:学院以“基础水平考察”为主,内容可包括公共及专业课程知识、对申请专业的认知、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及学习规划等(考核标准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

    3.结果公示与报送:考核成绩需在转入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新生专业调整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教务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gdmuxjk-bg@gdmu.edu.cn。

    (三)学校审批

    1.录取原则:教务部依据各专业转入计划数,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结合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遇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分数与生源地所在省相同批次最低投档线的比值,高分优先。

    2.结果公示与审定:教务部统筹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在全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四)手续办理

    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后,相关手续办理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安排

    阶段

    时间(均为2025年)

    具体任务

    报名审核阶段

    9月20-22日

    学生提交报名材料

    9月25日17:30前

    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在本院官网/公告栏公示3天后,将审核通过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部

    9月26日

    教务部将材料分类转递至转入学院

    学院考核阶段

    9月26-28日

    转入学院完成资格复审与考核

    考核后次日起

    转入学院公示考核结果3天

    10月1日前

    转入学院将考核结果(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部

    排序录取阶段

    10月2日

    教务部统筹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10月2日-10月6日

    全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

    公示后

    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注意事项

    1.特殊情况:凡是符合“实施方案”第二条第(一)点规定者,根据《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务〔2025〕13号)第十条第(一)点所述情形及其相关条款,进行专业调整工作。

    2.课程修读要求:转入新专业后,学生须严格执行转入专业对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全部培养要求。

    3.学费缴纳:成功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学费收费标准按所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在已缴纳费用的基础上,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结算学费差额。

    六、监督与申诉

    1.公示期间受理意见与异议,逾期不再受理。监督邮箱:gdmuxjk-bg@gdmu.edu.cn,监督联系电话:0759-2388528,受理违规违纪线索。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提出申诉

    七、咨询与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学生可咨询所在学院辅导员、学院联系人或教务部,我们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2025年全日制本科学生新生专业调整工作。

     

    教务部联系电话:

    湛江校区0759-2388528 

    东莞校区0769-22896181

     

                                                          教务部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