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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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留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20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务〔2022〕34号)(见附件1)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留级与试读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应予留级处理的学生(预警类别为留级):

    每年九月经补考(或重修)考试且成绩报送完毕后,统计必修课不及格课程门数累计达到6门及以上的,毕业年级不作留级处理。

    (二)可申请试读的学生(预警类别为退学):

    学生在校期间(不含因调整专业留级)第三次达到留级条件,可申请编到下一年级跟班试读,试读期限为一年。

    二、工作流程

    (一)留级名单统计(10月20日)

    教务部将从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本年度留级学生名单。

    (二)留级数据核实与确认(10月21-25日)

    各学院的辅导员需在教务系统中查询统计结果,并进行初步核实。请注意,预警学年学期为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预警类别为留级、退学。确认后,向学生发送学籍预警确认通知(操作手册见附件2),并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核对本人预警课程并确认学籍预警结果(操作手册见附件3)。在核实期间,如对成绩有疑问,请各学院以单位形式在10月22日18:00前将信息汇总反馈至学籍科邮箱(汇总表详见附件4)(gdmuxjk-bg@gdmu.edu.cn)。若统计信息确实有误,经更新后,请学院于10月25日上午再次向反馈更正信息的学生发送学籍预警确认通知,学生应于10月25日下午登录系统查看更新后的统计信息并确认学籍预警结果。

    (三)留级手续办理(10月26日-10月30日)

    1. 各学院应组织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填写留级申请表(详见附件5),申请试读的学生填写试读申请表(详见附件6);

    2. 梳理本学院留级学生信息(包括达到留级条件、申请试读及退学处理学生),汇总至《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留级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7)。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纸质版请于10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至两校区的教务部学籍科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反馈至学籍科邮箱(gdmuxjk-bg@gdmu.edu.cn);

    3. 各学院应于10月30日到两校区教务部学籍科领取留级通知书,并发放给相应的学生。学生需凭留级通知书到新年级报到学习,请相关辅导员做好交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留级工作不仅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教学育人目标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深入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负责人员需仔细核查学生的成绩数据和统计结果,并按时提交各类材料。在确保学生学业成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同时,确保顺利完成本年度的留级工作。

    (二)各学院应密切关注留级和试读学生的思想动态,并积极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引导。留级和试读的结果必须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学院在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的一周内,需将《留级(试读)情况告知书》(附件8、9、10)寄给家长,以便家长及时了解留级学生的情况,并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并要求家长签名确认。《留级(试读)情况告知书》经家长签名确认后返回学院,由学院保存以备查考。

    (三)学生留级后,必须完成所在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对于原已修过的相同课程,若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则不得重新修读。对于原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应在开课年级重新学习,成绩按重新学习后的成绩记录。课程结束考试合格的,则该门课程不计入补考课程。

    (四)对于第三次达到留级条件但未申请试读的学生,或试读一年后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学生,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试读期满后的考核情况核对与具体退学处理工作的详细要求,将后续统一通知和安排。

    教务部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