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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分析反馈及试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2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分析反馈及试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考核管理,完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考试管理细则以及专业认证及建设标准,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分析及反馈和考试材料归档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分析

    (一)成绩分析。包括学生成绩分布、均分、标准差、最高分、 最低分等教育测量学进行深入分析。各课程成绩必须编制一份课程考试分析报告,并在录入小题后,可从教务系统导出《广东医科大学课程考核分析表》。

    (二)试卷分析。试卷分析包括试题与教学目标一致性分析;试卷的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分析;也包括考试结果是否与命题设计的预期相符,分析考试内容难度与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的符合程度。题量及合理性分析;卷面质量分析等,应分别对班级和全体学生试卷进行分析。

    (三)针对考试中反映出的问题,各学院应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知识点内容确定可实施的解决办法或合理建议等。

    二、考试反馈

    根据我校考试考核管理文件相关要求,考试结束后需面向学生组织专门的情况反馈,并做好记录及存档,为今后学生的发展和改进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一)反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分布区间、不及格率、易错题(知识点),以及帮助学生明晰未完全掌握的知识点、收集关于课程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馈时间:本次反馈须在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各N+2教学点由所辖学院负责反馈。

    (三)反馈形式:线上会议或线下座谈等方式

    三、材料归档

    各学院需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试卷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归档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考试试卷材料整理工作的通知》,确保试卷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一)必修课及指定选修课试卷类材料的归档

    1.归档范围

    1)广东医科大学成绩评定表

    2)考试工作安排及记录;

    3)命题会相关材料(含会议相关材料如会议记录、参会教师签字等);

    4)广东医科大学课程考试方案及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

    5)广东医科大学试卷审批表

    6)试卷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7)学生成绩登记册

    8)广东医科大学课程考核分析表

    9)考场记录(有违纪学生考场的考场记录原件交考务科,复印件存档);

    10)学生试卷;以班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若课程考试使用答题卡,需附空白试卷一份。试卷装订需统一封面(封面可在教材科领取)。

    2.归档整理要求

    1)归档试卷及相关材料装入对应的试卷袋和答题卡袋,袋上的内容用黑色水笔逐项填写完整,签字齐全;

    2)所有归档材料按照上述归档范围和顺序整理排列,确保完整齐全;

    3)学生试卷份数应与实考人数相吻合;

    (二)任意选修课、非试卷考核类材料的归档

    1.归档范围

    1)考核方案(含考核要求、评分标准等)

    2)学生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

    3)学生考核的原始资料及评分信息(若为纸质资料,整理存档;若为音视频、PPT或电子答卷记录等非纸质资料,硬盘存档)

    4)考试总结表

    2.归档整理要求

    1)归档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需用黑色水笔书写明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评卷人等信息。

    2)硬盘可读且有备份,不可设置读取密码;

    (三)实验类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

    1.独立设课的实验类课程根据课程考核方式,参照任意选修课、非试卷考核类材料的归档要求进行归档。非独立设课的实验及课程设计,相关考核材料及成绩明细记录等与课程考核材料一并归档。

    2.学生原始的实验报告需要保存,且需有教师批改痕迹。

    (四)过程性考核(平时考核)材料的归档

    1.考核成绩由多元成分、多次过程性考核构成的,留存各考核项的考核规则、过程要求、成绩明细等详细信息。

    2.如有期中考试的课程,至少需保存空白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学生答卷。

    3.其他过程性考核项(平时作业、实验报告、测试答卷等)可选择部分典型进行保存,各级一流课程的典型案例材料必须留存。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期末考试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要要进一步落实教学同质化保障措施,确实做好N+2教学点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分析和反馈。

    (二)所有考试资料必须依照既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整理归档,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便于检索。归档后的资料应妥善保存,以防止遗失、损坏或泄露。

    (三)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25日前有序组织教研室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同时组织学院层面教学档案检查。教务部会同高教研究与发展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电话:马老师 0769-22896140      

    周老师 0759-2388365

     

    教务部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