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各专业各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请各学院(部)、教学单位组织做好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年级各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校历见附件4),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教学单位组织各课程以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学校办公网教务部主页-人才培养方案-网址:http://jwc.in.gdmu.edu.cn/rcpyfa.htm)为基础,结合两校区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年级课程一览表(详见附件1、2),切实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安排工作。对教学任务课程安排有异议或存在困难的部门,请务必于2026年5月25日前书面反馈至教务部教学运转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邮箱:gdmujwk-bg@gdmu.edu.cn。
二、请各学院(部)、教学单位参考附件1、2中教学班的分班、合班信息,组织、指导各系(教研室)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各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录入工作,请各学院教学科做好督促审核各课程任务落实情况工作,此项工作于2026年6月8日前完成。(具体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实行学分制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在落实课程任务时,“是否选课”选项须选“是”,以确保后续排课后学生可以进行选课。
2.两校区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任务落实时上课周数应一致,如同一课程某校区要调整上课周数,须与另一校区该课程负责人进行协商同步修改,并报教务部教学运转科备案。
3.教学任务落实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教学班”号不可以随意改动,如需添加专业班级标注可以在原教学班号后增加,前面的原教学班号不可删除或改动。
4.各教学班教学任务落实完毕后须检查总学时(理论课学时加上各班组实验课总学时)是否准确,否则会影响后续排课安排。
5.毕业论文、实习课、实践课及“3+2”、“2+2”、“4+0”协同育人、专升本等下点教学班课程不需要排课的课程,也需要落实任务,不排课标记须选择“不排课”,其他需要排课的课程,均选择“排课”。
6.本教学单位学校在编的教授和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讲授理论大课,否则需向教务部说明缘由。
7.承担理论课授课任务的教师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确实需要非硕士学位的初级职称教师和无教师资格证者承担教学工作,教研室必须提出申请,经学院(部)同意,报教务部备案。
8.外聘教师的聘任及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务〔2018〕4号)执行。
9.2024级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下点教学班尚未确定,各课程先按原教学分班落实任务,待下点班确定后再做修改。
10.2026级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尚在修订中,如后续个别课程需要修改的会再进行个别通知,请各学院、教研室(系)密切留意后续通知。
联系人:湛江校区 柯老师、周老师0759-2388367
东莞校区 韩老师、黄老师0769-22896127
附件:1.湛江校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年级课程一览表
2.东莞校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年级课程一览表
3.广东医科大学教务系统教学任务落实流程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
4.广东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教务部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