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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5-09-24 17:35  

各二级学院:

   为满足2015级部分新生转专业的需求,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同时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广东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广东医政发〔2015〕7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各专业的招生和新生报到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5级新生中开展部分专业转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对象2015级普通本科新生。

   二、可申请转入的专业预防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统计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护理学、法医学、英语、药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生物医学工程。

    三、转专业有关原则1.2015级新生转专业原则上只限转入上述公布的专业中,如个别高分录取的专业申请转入低分录取专业亦可申请,理科生可转理科或文科,文科生可转入文科或文理兼招的专业,但不能转入理科专业。2. 学校根据各专业可容纳的人数审核转出和转入人数。转出、转入人数不能影响该专业开课基本人数要求。3. 根据文件规定,按高考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不能转专业。每人只允许申请转专业一次,一旦转专业被批准,在校期间不能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4.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学杂费收费标准按所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5.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有关规定。6.若报名转入某专业的人数较多时,则需参考高考分数,根据高考分数与生源地所在省二本最低投档线的比值排序,按比值高低择优遴选。

   四、申请转专业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广东医学院本科新生转专业报名表(附件2),于9月28日递交到所在二级学院。 2.转出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对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于9月30日前将拟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报教务处学籍科。3.教务处按照转专业原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公布。4.办理转专业手续 被批准转专业的新生填写“广东医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交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教务处

                              2015年9月23日

附件【附件1:广东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实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5级各二级学院新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更新).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新生转专业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新生转专业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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